發(fā)布時間:2023-02-22 13:26:42 人氣:13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1年3月31日,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金隅集團”)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交易等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意公司以所持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標的公司”)47.09%的股權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冀東水泥”)新發(fā)行的股份,由冀東水泥吸收合并合資公司(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本次吸收合并”)。此外,在本次吸收合并中,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將作為現(xiàn)金選擇權提供方,向有效申報行使現(xiàn)金選擇權的冀東水泥異議股東支付現(xiàn)金對價受讓相應冀東水泥的股份。同日,公司與冀東水泥、合資公司簽訂附條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協(xi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交易等相關事宜的議案》《關于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的業(yè)績補償事宜的議案》以及《關于確認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涉及的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的議案》,同意本次吸收合并具體方案、業(yè)績補償、確認相關審計、評估報告等相關事宜。同日,公司與冀東水泥、合資公司簽署附條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與冀東水泥簽署《業(yè)績補償協(xié)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2021年11月3日,冀東水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出具的《關于核準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股份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21]3461號),批復具體內容如下:
一、核準冀東水泥發(fā)行1,065,988,043股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
二、核準冀東水泥發(fā)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不超過20億元。
三、冀東水泥本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資金應當嚴格按照報送我會的方案及有關申請文件進行。
四、冀東水泥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冀東水泥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本次發(fā)行股份的相關手續(xù)。
六、本批復自下發(fā)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七、冀東水泥在實施過程中,如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項或遇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我會。
關于冀東水泥吸收合并金隅冀東水泥(唐山)有限責任公司交易獲得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批復的詳細情況可參閱2021年11月4日冀東水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公布的相關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